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质函〔2014〕20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房地产管理局、市容(城管)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铜陵市水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建质〔2014〕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4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