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2018]138号)、《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18]13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申报合肥市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的通知》要求,经公开征集受理、专家评审,现将“合肥市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名单有疑异,需申诉或投诉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城乡建设局申诉或投诉。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阜南路51号403室)。
附件1:合肥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2:合肥市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