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建筑业2018年度优秀企业、单项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的决定
合建协【2019】14号
关于表彰全市建筑业2018年度优秀企业、单项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一尊重五统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作出如下决定:,
授予“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等50家单位为“2018年度合肥50强建筑业企业”;
授予“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等196家单位为“合肥建筑业2018年度优秀企业”;
授予“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84家单位为“合肥建筑业2018年度单项先进企业”;
授予倪东等659名同志为“合肥建筑业2018年度先进个人”,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获得“合肥市建筑业2018年度先进个人”的同志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创造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崇尚荣誉,圆满完成市城乡建设局赋予的2019年各项任务,为推进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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